文化部於107年1月29日與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視或本公司)簽訂捐助本公司辦理「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第一期」契約書。華視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此計畫,文化部於107年11月30日至本公司辦理實地查核。通過此項查核,華視初步建置了未來接軌國際的最新4K設備,對促進展現「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的發展過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
人才是電視產業繁榮的最重要資產,專業超高畫質人才培育是條漫長且艱辛的道路,必須面臨諸多挑戰,華視本計畫之執行人才培育,已辦理約34場次基礎專業製作人才培訓課程,對內計有678人次參加理論與實務融合方式之訓練;對外培訓課程則有4場次,共有135人次參與研討,含4位學界以及32位業界節目製作人員;參與超高畫質產業人才培育訓練總計達約813人次。
為促進產學界經驗交流,共同分享前瞻計畫成果,本公司訂定分享辦法,簡述如下:
名 稱: | 「4K超高畫質攝製及後製中心設備分享使用管理準則」 |
適用範圍: |
|
開放對象: | 本公司自製節目、監製或委製節目之單位、電視台、傳播公司、學校教育單位。 |
申請方式: |
|
使用規範: | 使用設備必須依照本公司使用規定。 |
管理準則: | ![]() |
貼心叮嚀: | 申請者請詳閱附件。 |
諮詢連絡: | 俞先生 |
專線電話: | 02-2775-6885 |
電子郵件: | yuhongen@cts.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