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第一期

文化部於107年1月29日與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視或本公司)簽訂捐助本公司辦理「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第一期」契約書。華視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此計畫,文化部於107年11月30日至本公司辦理實地查核。通過此項查核,華視初步建置了未來接軌國際的最新4K設備,對促進展現「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的發展過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

人才是電視產業繁榮的最重要資產,專業超高畫質人才培育是條漫長且艱辛的道路,必須面臨諸多挑戰,華視本計畫之執行人才培育,已辦理約34場次基礎專業製作人才培訓課程,對內計有678人次參加理論與實務融合方式之訓練;對外培訓課程則有4場次,共有135人次參與研討,含4位學界以及32位業界節目製作人員;參與超高畫質產業人才培育訓練總計達約813人次。

為促進產學界經驗交流,共同分享前瞻計畫成果,本公司訂定分享辦法,簡述如下:

名  稱: 「4K超高畫質攝製及後製中心設備分享使用管理準則」
適用範圍:
  • 一、4K剪輯室(EDIUS 9 轉檔剪輯設備)乙間。

  • 二、4K特效室(FLAME特效合成設備)乙間。

  • 三、4K調光室(達文西RESOLVE調光設備)乙間。

開放對象: 本公司自製節目、監製或委製節目之單位、電視台、傳播公司、學校教育單位。
申請方式:
  • 一、前述開放對象依本管理準則申請。
  • 二、電視台、傳播公司應檢附相關登記文件(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或法人登記證)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 三、學校單位應來函並提出各項設備計畫書(或企劃案、腳本等)相關文件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 四、使用單位須於二個星期前提出借用申請本公司依照實際使用狀況排定使用時間。
使用規範: 使用設備必須依照本公司使用規定。
管理準則: 4K超高畫質電視攝製及後製中心設備分享使用管理準則
貼心叮嚀: 申請者請詳閱附件。
諮詢連絡: 俞先生
專線電話: 02-2775-6885
電子郵件: yuhongen@ct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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