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話要說

小信留言給 新聞 (2011-09-19 21:32:32)
高雄市中山工商的校車之前不僅不走外環道的問題,這學期新生進來,幾乎所有座位都要讓給新生,舊生不僅站在走道間還坐在下層行李艙,這應該不合法吧?
新生舊生一樣有繳錢為何新生有如此待遇?怕新生走人還是怎樣? ,現在不管上學或放學一定都有人會站在走道間還有人會坐在樓梯
為了那少一台或多一台車冒這個大的風險值得嗎?
想請你們幫個忙,讓這所學校不要再為了校車問題讓學生冒風險的上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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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回覆 (2011-09-30 11:31:15)
已經轉達高雄新聞中心
楊振標留言給 新聞 (2011-09-20 10:53:30)
看不下去
學校行政搶走教學資源,學校行政辦公室搶走學生專科教室

台中市太平區宜欣國小連續2年進行每次3~4個月的教室補強修繕工程(99年8月~11月及100年8月~11月),教室是必須修繕補強,但學生的課業是不能被耽誤的。教育行政學裡面有所謂行政支援教學,教育行政存在目的是為了支援教學;以教學為主,行政為輔。但是,我看到的是,學校行政單位以長官之態,以握有教室編排之權,連續2年搶走學生的專科教室,搶走學生在教室補強修繕工程期間有限的教室資源,宜欣國小的小學生在工程修繕期間,沒有自然科專科教室,沒有社會科專科教室,沒有美語教室,美勞教室等。

如果在工程修繕期間,連各班級教室編排都不夠用,那沒話說。事實上是,連續2次的修繕工程,除各班級教室外,尚有剩餘教室。學校行政單位如果真的是行政支援教學,以學生的利益為依歸,那在剩餘教室編排上,應該把必須做實驗的自然科專科教室擺在行政辦公室之前,也就是先有自然科專科教室後,才有行政辦公室。我在烏日區光德國中看到教室不夠用時,行政辦公室以鐵皮屋辦公,校長室到警衛室辦公,光德國中行政支援教學,以學生的學習權益為依歸,沒話說,宜欣國小呢?

宜欣國小在2次修繕工程期間,第1次(99年8月~11月)除校長室,教務、訓導、總務、輔導各處室,一處室一間辦公室外,還有推放桌椅儲藏室一間,回收教室一間,空藝展教室一間;學生呢?3~4個月沒有做實驗的自然、社會科專科教室,如果真以學生的學習權益為依歸,是不是該考慮將陰涼的辦公教室讓出來,當學生的專科教室,各處室合併將儲藏室,回收室,空藝展教室清理乾淨後到那邊辦公呢!

第2次工程修繕期間(預計100年8月~11月),賸餘教室較少,校長室及各處室2單位仍合用一間較陰涼的辦公室,但是,仍有桌椅儲藏室一間,回收教室一間,空藝展教室一間。如果真以學生的學習權益為依歸,難道不能把陰涼的辦公室讓出來,當學生的自然科專科教室,各處室合併將儲藏室,回收室,空藝展教室清理乾淨後到那邊辦公呢!

3~4個月的工程修繕期間不長,但學生的學習是不能被耽誤,手握教室編排大權的學校行政單位,為什麼不自己忍受3~4個月的不方便,而要學生忍受這3~4個月的學習不便?這是行政支援教學該有的態度嗎?犧牲別人,不犧牲自己?自己要在連間的同排教室辦公,也不願意多走幾步路,分開來,成就一下學生的學習;自己先挑陰涼無工業臭味的教室辦公,也不願意與學生感同身受的聞一下臭及熱。

學生不懂他的專科教室被搶走了,學校行政單位的長官想好各種理由,要光明正大的搶走學生的教室資源,我看不下去,行政支援教學不應該是這樣的,3~4個月的學生學習權益不該被犧牲。希望媒題朋友能夠出來幫學生主持公道。學校是因為有學生而存在的,學生的權益應該被優先考量。

爆料發稿人:台中市太平區宜欣國小教師 楊振標 敬請刊登100年9月19日

PS:因有課務不便接聽電話,如欲連絡請於:上午10:20~11時50分;中午12時10分治13時20分電洽097577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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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回覆 (2011-09-30 11:15:02)
已經轉交台中新聞中心處理!感謝您!!
粘麗美留言給 新聞 (2011-09-21 11:42:49)
給親切的主播蘇逸洪先生.


簽名照請寄到雲林縣北港鎮華勝里仁愛五街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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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回覆 (2011-09-30 11:12:36)
已經通知專人處理!
劉建廷留言給 新聞 (2011-09-21 13:23:12)
請問9/21午間新聞提到位於高雄那間大俠漢堡堡
地址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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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回覆 (2011-09-30 11:11:00)
高雄市三民區鼎信街18號 0938-035-038
金玟妤留言給 新聞 (2011-09-23 19:51:32)
中午騎車出門時 我在等紅燈

突然有個男生 警急煞車後停在我旁邊

就一直看我且對我笑(還上下打梁我) 讓人有種不舒服的感覺

因為那個人的舉動讓我感到害怕 所以一綠燈 我就騎很快

可是他卻一直跟在我後面 還撞了一下我的車子的後方

我被嚇之後減速停下 他就騎到我旁邊 說'給不給幹' 還伸手摸我腿

然後就加速逃跑 我想記下他的車牌 不過他的車牌.....用東西擋住了 所以我看不到

我當時是有試圖追車,但那個人騎太快我追不到...一下子就不見人影

事後我到警察局報案,警察聽完整個過程的敘述,就幫我調閱監視器

但是弄了好久 卻只給我看一台監視器的畫面, 那監視器只有拍機車道

無法拍到快車道的影像, 但是騷擾我的人 當時是騎在快車道上

所以我就請警察幫我看看其他監視器的影像 警察卻對我說 整條路上只有這一台監視器

就跟我說沒辦法幫我忙 只能請我下次小心 注意安全 意思就要我回去

但是我在同一條路發生兩次同樣的騷擾 ......才會求助警察幫忙

高雄市澄清湖那段路 從大埤路和環湖路的交叉口,一直到澄清路和圓山路交叉口 全長2公里 共4個路口

到了晚上幾乎沒甚麼車 也很昏暗 若整條路上只有那一台監視器 用路人的維安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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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回覆 (2011-09-30 11:02:53)
幫您將訊息提供給高雄新聞中心處理!感謝您舉發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