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話要說

徐霖茂留言給 新聞 (2011-04-30 23:09:18)
一度電之差:

一、可以讓您從無法打折變成打九五折,配合新北市環保局 2011 年的省電活動變成打九折。

二、可以讓您從打九五折變成打九折,配合新北市環保局 2011 年的省電活動變成打八折。

三、可以讓您從打九折便成打八折,配合新北市環保局 2011 年省電的活動變成打六折。

若新北市因此省電活動而成為縣市省電前三名,再加 5 %、10 %、15 % 最大折扣可以到四五折。

省電打折分析我最行。
看完整留言
-收合-
管理員回覆 (2011-05-02 10:16:27)
我們會列入參考,謝謝
林律廷留言給 新聞 (2011-04-30 23:48:45)
ABS感知器問題
有許多車友跟原廠反應,但大多數該款車都沒有盡到告知之義務,若因此發生事故誰來負責,不做全面性召回只延長保固,若保固後在發生問題不就是消費者認賠

以下為車有與原廠反應後所得到的不是很負責的答覆
重點是沒有盡主動告知義務!

4/21中華決議及通知各保養廠回覆車友要點:
1. 中華已立即召開專案會議(召集各廠技師長).發現outlander及fortis兩款車型
ABS感知器故障頗高
2. 此零件為外包廠商製造.將更加嚴格要求其品質控管
3. 造成車友的困擾.不便.擔憂......中華深感抱歉
4. 先將該零件之保故延長為5年12萬公里(不排除再延長)
看完整留言
-收合-
管理員回覆 (2011-05-02 10:15:12)
我們會列入參考,謝謝
大同可憐員工留言給 新聞 (2011-05-01 19:24:56)
您好!我是大同3c的員工,抗議上班間都上12個小時且無加班費,大同3c門市全台灣門市共有200多家,一家門市基本配員為3人,生意好的門市會多1至2名,但那只是少數的幾家門市,之前有公司同仁跟大同工會抗議過,上12小時的班無休息時間,公司官方回答說我們門市1天有休息2小時,但我們門市的大門都從早上10點開到晚上10點,沒在關門的,有顧客上門都需隨時服務,何來有休息時間,公司有規定我們門市要排好早晚班的班表,但那只是型式化的,誠如我前面所表明的,一家大同門市只有3個人,人力資源是不夠的,基層主管(門市站長)因門市需要基本運作,只有3人,都會要求上12小時,排班表早/晚只是好看的,如果我們有意外的一天,排班表只是公司拿去保護公司本身自已的利益,也是要壓榨我們的加班費,母親節快到了,大同公司要在5月5號到5月8號在全台灣各地區舉辦特賣會,公司區主管要求禁假,那幾天上班時間更早,從早上8點半到晚上12點,時間更長,當然一樣沒有加班費,
世界就是這麼的不公平,勞工局好像是站在資方那邊,大同集團光壓榨大同3c員工1個月的加班費,就可以賺到百來萬,如果大同集團壓搾所有大同勞工的話,那不就是月獲利千萬了,勞工局的區區6萬罰金,大同集團會看在眼裡嗎? 這就是社會的黑暗面。
看完整留言
-收合-
管理員回覆 (2011-05-02 10:14:12)
我們會列入參考,謝謝
吳寶慶留言給 新聞 (2011-05-01 19:33:27)
華視新聞雜誌雖然下周起改為十點線帶狀撥出
但華視還有一個代表性節目叫做
我覺得那個節目很適合年輕族群收看
畢竟節目在深夜時分撥出並不太妥當
個人建議
畢竟法律節目做久了也是會冷掉 可以安排在深夜撥出
換句話說如下:
十點新聞線 週五來點燈
2300看夜線 掌握一天大事
深夜看艋舺 好戲不寂寞
看完整留言
-收合-
管理員回覆 (2011-05-02 10:12:59)
我們會列入參考,謝謝
黃同學留言給 新聞 (2011-05-01 22:53:14)
各位媒體記者您好:
我是東海大學的學生,有件事情我覺得很不公平,希望你們能替我主持公道,在我們班上有一個同學,名叫楊卓俐,她是東海大學物理學系前系主任楊安邦的女兒,於97學年度第2學期修習其父所授之力學(二)ㄧ門且於98學年度第1及第2學期分別修習其父所授之大三物理實驗(壆年課)。楊同學在上述科目的學期成績幾乎都是班上數一數二的,而同樣修習這些課程的我們,成績卻是少得可憐,落得必須暑修的下場。
因為我們是最後一屆必修力學(二)的同學,所以我們被當了以後,學校已不會再另行開重補修班,故我們只能暑修補齊學分,害我們的暑假泡湯了。相反地,楊同學平時有活動必參加且時常光明正大為了要參加學校活動向其父楊老師請假,我好羨慕她,她真是個天才,不用唸書就可以過關且獲高分,只是我不知道她的厲害是智商高,還是老爸厲害。唉!我真悔恨當時投胎的時候生錯了家庭,所以現在才要那麼辛苦。
只能說我真是倒楣正好跟這樣的同學同一屆,不過,楊老師也實在大膽,或者應說其護女心切,居然光明正大的為女兒授課且打分數,令我感到很不服氣,因為他們父女倆實在是太誇張了,不利益迴避也就算了,而且居然還公開表明父女身分,真是太明目張膽了。可是我們當時沒有能敢抗議這種打從一開始就不平等的競爭,希望各位教育部的長官能為我們打抱不平,給這對不懂收斂的父女應有的制裁。
東海大學物理學系有兩組分別是物理組及應用物理組,而楊老師的女兒就讀的是物理組,而同樣一科力學在我們系上通常都有兩個老師在教授,一個負責教授物理組,而另一個負責教授應用物理組,而楊老師應該心知肚明了解自己的女兒即將升上二年級,但仍故意選擇教授物理組,可見其別有居心。
過去曾在新聞中聽聞有關教育部處理文化大學前校長的女兒抄襲其母親論文一案,教育部因認為指導教授必是學位考試口試委員之ㄧ,故上開母親為女兒口試的情形,應認有礙考試的公平性,而對文大先前的處理結果不滿意,在此一案例教育部亦肯認學術的「利益迴避」原則。我想請問教育部像楊氏父女的例子,是否也應認該科學分的取得因係學期考試的出題者為楊老師,而認學校有「利益迴避」的疏失,而與上述文大案例有相同的認定,即使學校做出撤銷該科學分的認定?
黃同學 敬上
2011/5/1
看完整留言
-收合-
管理員回覆 (2011-05-02 10:12:18)
我們會列入參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