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話要說

妳好..留言給 新聞 (2010-03-02 05:48:06)
我跟被害家屬發生同樣的事件
聲 訴 狀

尊重生命的價值與人性的尊嚴………….
這是一件悲痛的真實回憶,我們強忍悲傷的心情將這個無法挽救的事實作一次描述,並藉此讓真相還原: ……………………………

於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十六日零時,歐彥良先生(以下簡稱死者)騎乘機車(車號 HCM-763)與其大哥歐彥志及朋友一行共八人,連同死者所騎乘機車共五部,由花蓮市和平路路右轉花蓮市中央路三段,往花蓮美崙方向行駛。
其五部機車行車距離約四十公尺至一百公尺,而死者所騎乘的機車當時後座戴有同校魏同學,位於五部機車中最後一部慢速行駛,時速約為 三、四十 公里左右,突然於中央四段二十號左右被花蓮市自強派出所警員所駕駛駛警車(車號 5755-NZ)從後追逐,因為死者並無駕照害怕遭警方取締,因此而加速往前,而警車也加速追逐,兩車於通過中央路四段九十號及九十二號時時速約為六十至七十公里,並追趕過同行朋友的機車,兩車相間約為二至三公尺前後距離約為四到五公尺左右,其當時為中央路四段九十號及九十二號,所安裝的攝影機清楚錄下當時影像,請參考附件一中央路九十二號攝影機照片所示。
當警車追逐過中央路四段全家便利商店時前方時,兩車已經超越當時五部機車的第一部,由死者大哥歐彥志先生所騎乘的機車時,歐彥志先生發現其弟弟所騎乘的機車被警車追趕,並依當時自己所騎乘的速度判斷其速度約為八十公里以上,歐彥志先生當時大聲呼喚其弟弟不要跑了,但是警車及死者所騎乘的機車依然往前加速行駛,並通過全家便利商店前的閃黃燈路口,當時歐彥志先生即刻加速追趕警車及其死者所騎乘的機車,欲阻止死者不要加速。
當警車及死者先生所騎乘的機車通過中央路四段五百六十八號全國加油站時,兩車已經超過時速一百公里以上(依據錄影資料判斷,加油站左邊旗杆至右邊鐵桿距離18 公尺,機車及警車約 0.6 秒通過)並行高速行駛,兩車相間不到二公尺且高速並排,並經加油站攝影機錄下當時影像,請參考附件二中央路 568 號全國加油站影像照片,據當時加油站值班人員描述其兩方速度也都超過一百公里以上,當時以為警方在追趕重大刑犯,當日後發現新聞報導警方只是在追趕一位違規的機車騎士時,直呼不可思議。
當警方高速追趕時,其後死者哥哥歐彥志先生也加速追趕,想要制止其弟弟不要再加速了,當時距離警方後方約一百公尺,並發現警方高速的向右甚至蛇行般的壓迫其弟弟所騎乘的機車,當時狀況也都被後方要追趕的四部機車朋友證實,並於七月十六日檢察官偵查庭時告知檢察官。
當警車及機車高速往前上了新生高架橋時,其後追趕死者的哥哥歐彥志先生,因為視覺關係已經無法目擊警車及死者所騎乘機車的行蹤,但是根據台九線全國加油站當時值班人員描述,警方於橋上還在高速行駛鳴笛追車;當歐彥志先生到新生橋連接新城鄉台九線T 行路口時已經發現死者已經倒臥在其路口招牌後方血泊之中(如附件三 死者車禍現場照片),此時警方當時態度竟然以路過發現車禍處理,完全否認是因為警車追逐造成,當歐彥志先生及其朋友隨後到達現場,並跟警方理論時,警方才發現其事蹟東窗事發,其中兩位員警才下車協助處理,並才通知救護車到場施救,其時當時已經有一位,位於車禍現場的飲食店老闆協助報案,並通知救護車來到,而警方的態度實在是令人髮指,身為人民的保母竟然知法犯法,完全撇清責任,這跟肇事逃逸有何不同呢?
另一項明確的事證是,警方高速行駛並向右壓迫死者所騎乘的機車時其速度皆超過一百公里,並三次相當危險的向右蛇行超越死者所騎乘的機車,完全置百姓生命於不顧,事後發現警車的後右車門有一明顯的擦痕(如附件四警車右後車門擦痕所示),其擦痕高度和死者所騎乘的機車把手高度一致,並於死者機車把手發現明顯相同痕跡(如附件五、六 死者機車把手擦痕所示),具死者哥哥描述警車曾經高速並行向右壓迫,並經死者當時後座所戴乘的魏姓同學證實其描述,警方三番兩次的駕駛警車壓迫,致使死者本來要左轉新生橋左前方小路時,因為警車高速向右壓迫,無法左轉(如附件七 車禍撞擊點示意圖) ,欲致人於死,致使死者衝向路邊人行道,其後座魏姓同學因為激烈碰撞彈落至路邊,但是死者卻因此而衝向人行道後方的廣告招牌,致使死者安全帽脫落,臉部左半邊全毀當場腦漿四溢,慘死於警方的蓄意、傲慢、偏見的追逐態度,如何叫死者死而瞑目,死者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心痛與一輩子的遺憾!望請檢方查明事件真相,並警惕所有值勤的員警正確的值勤態度與守法的精神,及騎乘機車的駕駛人遇到警方臨檢正確的觀念,以防憾事不會再發生。
死者今年十七歲正值青春年少燦爛年齡,對父母、祖母及長輩非常禮貌及孝順,每天陪同高齡的祖母就睡,服侍湯藥、噓寒問暖照顧老人家無微不至,左右鄰居皆予稱許,發生此事造成這個家庭無法彌補的傷痛,警方於事件發生後尚不知悔改並於檢察官庭訊時辯稱當時警車只有六、七十公里時速且並無追趕的事跡,上述事實皆以證實警方的漫天大謊。對於一位騎乘只是後座改裝顯示燈以保護夜間行駛安全的死者而言,大可不需高速追逐,而警方棄警察臨檢作業規定只要逕行舉發,應避免追車的法律條文於不顧,而使這個美滿幸福的家庭陷入愁雲慘霧之中,令人痛心疾首,悲痛欲絕。

我是被害哥哥我希望能跟你們電視台要被害家屬聯絡之料
我希望我能夠幫助他也能讓政府重視這個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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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回覆 (2010-03-03 15:28:15)
已將您的資料,轉給花蓮駐地記者 張益鈞先生,前去了解!
曾月貞留言給 其他 (2010-03-03 13:22:48)
您好:
我是你們的忠實觀眾,昨天我母親氣奮的跟我述說一件事,希望有新聞價值,也希望藉由你們的力量幫我父母親討公道.
我父親因為之前去慈濟醫院台中分院做健康檢查,檢查出有胃潰瘍,吃藥一陣子後,慈濟醫院通知我父親回去復疹,日期是昨天三月二日,我父親與母親遲到,錯過號碼,詢問護士小姐何時輪到他們,護士小姐說會再叫他們,我父母等了等,以以前的經驗(別家醫院)應該輪到了吧.不過還是沒有,又問護士小姐,她答說會再叫你們,又等很久,等到要吃午餐了,還是沒輪到我父母,因為等太久了,肚子餓,加上我父母已經67及65歲,受不了了,進去診間,跟護士講沒幾句話,宋禮安醫生就說:(這位阿桑的健保卡在哪?拿回去,改天再來,要講去外面講),口氣很差,我的父母就被趕出去了.
聽完母親的述說我很難過,之前是介紹他們去健康檢查的,因為慈濟醫院裏的人應該很善良吧.我們做子女的忙於工作,無法陪在他們身邊做健康檢查,那就找一家好的醫院,沒想到讓我父母受這樣的欺負,我很自責.
那位宋醫師口氣應該好一點,而那位護士應該在我父母親詢問等多久時就說:(晚一號等三人,晚二號等六人,.....)那我父母就可以判斷要等下去,還是回家.
拜託你們幫我父母要回一道歉,公道,67歲的老人家開很久的車去看病,等到要吃午飯了,又被講話講得很難聽的人趕走,病也沒看,很可憐吧.
你們可以針對這位沒有人醫胸懷(慈濟醫院的宗旨,諷刺吧)的宋禮安醫師報導出來,再幫民眾找出各地的好醫生名單.或者幫民眾整理出過號時,其他醫院會等幾位呢?慈濟醫院的等法會不會太嚴了,那超過10號不就要等30人呢?
拜託幫幫我年邁的父母出口氣吧.這是我這位不肖女可以幫他們做的事,我母親昨天氣到胃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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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回覆 (2010-03-03 15:16:45)
已經委請台中新聞中心記者前去了解!
吳冠臻留言給 新聞 (2010-03-01 20:24:59)
有報導嶼那國島兩天一夜只要三千

請問是哪個旅行社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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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回覆 (2010-03-02 10:15:21)
謝謝您收看華視新聞
這個是宜蘭縣政府目前還在規劃中的旅遊行程
目前還沒有旅行社在操作
如有進一步消息
華視新聞會持續報道
Emily留言給 新聞 (2010-03-01 13:49:08)
請問3/1中午新聞介紹的美食油稞肉圓在台北地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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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回覆 (2010-03-01 14:29:13)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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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ts.com.tw/Forum/default.aspx?g=posts&t=139698
阿傑留言給 其他 (2010-02-28 16:25:04)
華視您好

我看到一則新聞是行動披薩店
請問那個行動車有連絡電話嗎
還是固定在哪邊出現呢??

http://news.cts.com.tw/cts/life/201002/201002260417000.html
這篇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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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回覆 (2010-03-01 12: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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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收看華視新聞